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暨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工作推进会

日期:2023-05-11   |  来源: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  浏览:332 次[ 字体:    ]

511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召开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反馈暨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兰州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张焱主持,校长郑伟强出席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

张焱通报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反馈2021-2022学年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知》,并强调对教育部抽检结果应予以高度重视,严肃整改。

教务处处长展惠英领学了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督办函〔202223号)、《甘肃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兰文理教〔2022301 号)及《兰州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兰文理教〔2021135 号)等文件,对我校三篇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已毕业学生、指导教师、二级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依据上述文件相关条款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对下一步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郑伟强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严重性,摈弃过去专科阶段办学的惯性思维,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二是要做好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整改工作,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牵头成立抽检工作组,教务处牵头成立整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要成立院级层面自查整改小组,全面抽检往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对我校自合格评估以来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抽检与整改;三是要充分利用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与整改工作,系统总结,优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迈上新台阶,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上同时组织召开202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对专家意见存在否决性指标的两篇论文所涉及的已毕业学生依规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撰稿:石福刚

通讯员:程诗然  初审:展惠英  审核:闫一丹 陈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