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31 | 来源: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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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兰州文理学院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中“在外集中实习学生疫情防控细则”要求及各二级学院报送实习学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实行“学院领导负责制”,由各学院实习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2.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对各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生活及学习上的教育引导,加强学习和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不参加各类聚会,勤洗手,戴口罩,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及人员密集场所。一旦有发热、咳嗽、咽痛、流涕等症状,立即到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各学院与相关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顺畅沟通,要求实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实习生的安全防护工作与管理工作。
4.各学院做好实习期双重动态管理工作。要求仍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含自主实习)实习期内每天分别向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汇报去向、体温是否正常等情况,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汇总后分别向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负责人报告。
5.因春节假期暂停实习返乡的实习学生,依据学生处工作安排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返回实习单位的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在学校正式通知前,禁止实习学生私自返回实习单位!
6.实习结束已返乡的学生,依据学生处工作安排按时报送相关信息,依据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返校。
7.实习结束未返乡的学生,应原地停留在实习单位;学院加强与相关实习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8.无明确通知之前,暂不安排春季学期集中实习及自主实习。
教务处
2020年1月31日